您当前位置:中国菏泽网  >  政务热线  > 正文

政务热线

土地款已重新赔偿

作者: 来源: 中国菏泽网 发表时间: 2015-01-19 15:09

 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阎世存)日前,郓城县玉皇庙镇俄厂村村民刘干强反映:“2014年,供电公司在我家的耕地内栽2根电线杆,损坏大约0.5亩耕地,补偿款10.3元,认为不合理。”

  市供电公司接到批件后回复:经调查,反映问题属实。目前,郓城供电公司对其损坏面积重新测量并按标准给予赔偿,赔偿金已支付。

 

(责任编辑 羊莹春)

更多新闻,请看中国菏泽网

更多评论,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

责任编辑:
分享到:
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网站备案号:鲁ICP备09012531号 |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

|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:鲁新闻办[2004]20号
Copyright© 2004-2012 heze.cn All rights reserved.中国菏泽网 本站对外合作热线:13905306110 外务QQ:120272768